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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种都市报广告年均违约率超三成 10种都市报被通报批评

时间:2013-03-17 17:13来源:未知
  

“2012年72种都市类报纸广告的年平均严重违法率为32.16%。”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对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72种都市类报纸广告刊载监测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此次监测中刊载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10种报纸给予了通报批评。

国家工商总局对2012年1月至12月全国72种都市类报纸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监测,监测重点是其刊载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服务类广告。根据全年监测情况显示,2012年72种都市类报纸广告的年平均严重违法率为32.16%,较2011年的40.46%、2010年的34.44%均有所下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从广告监测情况看,部分都市类报纸刊载违法广告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其中,年度平均违法广告刊登情况最严重的一家报纸,违法广告刊载率甚至达到了54.78%。对此,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刊载违法广告严重的报纸出版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依法予以下达警示通知书、暂缓年度核验等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继续坚持开展报刊审读工作,对有禁不止,继续刊载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报刊出版单位,要及时责令其予以改正,并视情节责成其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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